檢測標準依據
GB 18564.1 《道路運輸液體危險貨物罐式車輛》
GB 20300 《運輸爆炸品和劇毒化學品車輛安全技術文件》
GB 13392 《道路運輸貨物車輛標志》
檢驗項目
罐體出廠技術文件和資料審查;
罐體結構及外表面宏觀檢查;
罐體與底盤或行走機構連接部位的檢查;
罐體壁厚測量;
管路、閥門、裝卸軟管、墊圈等檢查;
罐體安全附件檢查;
罐體表面漆色、銘牌和標志檢車;
以及其他必要檢驗項目;
檢測周期
罐體定期檢驗一般每年進行一次,新罐體投用滿一年時進行首次定期檢驗,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罐體必須重新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:
1)罐體發生重大事故或停用一年以上重新使用;
2)罐體經重大修理或改造后重新投入使用;
3)更換罐體的;
4)變更裝載介質的罐體;
5)其他可能造成罐體損傷的情況。